李学义 |
|
---|---|
信息来源: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李学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工商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柘林罚决字﹝2023﹞第01001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他-责令期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罚款金额(万元) | 6.699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参照《福建省林业行政案件类型和裁量基准》4.02的规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01 |
处罚机关 | 柘荣县林业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52231004073143C |
数据来源单位 | 柘荣县林业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52231004073143C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3/02/06 10:0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