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您访问365BT体育app_365体育app安全下载_365betasia农业农村局网站!

        2020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一)

        发布时间: 2020-05-11 11:29 来源:365BT体育app_365体育app安全下载_365betasia农业农村局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打印
          

        2020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一)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宁农(农药)罚〔2020〕2号 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吴瑞霞 92350902MA31UGC66E      2020年3月23日,365BT体育app_365体育app安全下载_365betasia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吴瑞霞经营的365BT体育app_365体育app安全下载_365betasia蕉城区八都瑞平农资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该经营部仓库内发现一种“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农药登记证号:PD20130776,生产企业:山东先隆达农药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2月17日 ,规格:500毫升/瓶)农药产品涉嫌标签不符合规定,数量38瓶。3月23日,365BT体育app_365体育app安全下载_365betasia农业农村局依法立案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当即和吴瑞霞一同对其采购、销售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农药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和采购、销售台账检查,并对该涉嫌违法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样取证,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随后,执法人员对吴瑞霞进行询问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并复印了农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据。

            经过认真调查核实,查明:吴瑞霞采购、销售的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标签标注的农药登记证PD20130776的持有人为山东一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而不是山东先隆达农药有限公司。山东先隆达农药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更名为山东一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一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2月17日生产“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时,生产企业仍标注山东先隆达农药有限公司,而不是农药登记证PD20130776的持有人名称—山东一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药标签不符合《农药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八项的规定,且在标签正面农药名称上方标注“茶欢”字样,与农业农村部核准的该农药标签内容不符。

             2020年3月20日,吴瑞霞以820元 /件的价格购进“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2件(20瓶/件),每瓶售价45元,违法货值1800元,截止2020年3月23日,吴瑞霞售出2瓶,违法所得90元。

             2020年4月23日,365BT体育app_365体育app安全下载_365betasia农业农村局依法向吴瑞霞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农(农药)告〔 2020〕2号),并依法告知了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吴瑞霞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放弃了上述权利。

             2020年4月30日,365BT体育app_365体育app安全下载_365betasia农业农村局对吴瑞霞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的行为,没收“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8瓶,没收违法所得90元,并处罚款5001元,合计5091元。”行政处罚决定。

        没收违得、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并参照《365BT体育app_365体育app安全下载_365betasia农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细化标准》(农药部分)第15条轻微款A项 当事人已于2020年5月9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365BT体育app_365体育app安全下载_365betasia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