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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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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 2021-08-05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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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杨红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了《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省政府和审计署工作安排,牢牢把握经济监督定位,进一步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紧扣全国一盘棋重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较好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反映在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全面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省审计机关始终坚持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履行好党领导审计工作的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聚焦福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改革任务、重要改革举措、重大项目、重点资金落实情况,在政策落实跟踪、财政和部门预算管理、养老、医疗、住房、乡村振兴、资源环保等重要领域持续深化审计监督,把讲政治贯穿审计监督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问题,从经济监督中体现政治导向和政治要求。审计工作报告既客观反映相关工作的总体推进情况以及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又注重揭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促进更好地统筹推进发展、改革和稳定。

          二、着力推动提升政策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省审计机关围绕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聚焦预算绩效,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开展了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其中省级层面利用大数据审计对279家省一级预算单位实现财政财务数据分析全覆盖,并出具233份财政财务数据审计情况提示函,现场重点审计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单位。审计重点关注了绿色经济、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财力保障,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创新发展等专题内容,并持续跟踪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总体较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审计工作报告着重反映了财政管理的系统性仍有待加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未充分释放、地方财政接续性改革还需深入推进等三大方面问题,推动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三、着力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全省审计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围绕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民生政策持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组织对省市两级和13个县开展了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对14个市县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养老保险基金审计重点反映了数据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基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滞后等问题;医疗保险基金审计重点反映了参保审核管理还不完善、阶段性减征保险费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定点医疗机构仍存在欺诈骗保等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重点揭示了棚改和公租房项目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效果有待提升、安居工程资金违规使用和闲置等问题。通过审计,推动相关地方和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四、着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全省审计机关坚持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作为审计的重要责任,全年全过程开展跟踪审计。重点对86个市县新增财政直达资金、10个市县自然资源与生态环保、25个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方面,全省共抽查资金259.85亿元,针对审计反映的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闲置等问题,相关市县积极推动问题整改,截至2020年底,已整改336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审计方面,主要揭示了部分市县自然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监管还不够到位,存在违规出让土地或未批先征、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违规设置排污口以及生态环保资金和项目绩效不佳等问题,推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助力生态省建设。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方面,全省共抽查资金30.66亿元,重点反映了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审计,推动重大政策和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五、着力跟踪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省审计厅持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督促检查,动态掌握整改进度,严格落实记账销账制度,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督促被审计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同时,审计坚持审改同步,把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贯穿审计全过程。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期间,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及时清退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18套,及时将242户未保障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取消或调整保障对象待遇131户等;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期间,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通过收回、补提取、加快资金拨付等方式积极推动问题整改。

          六、着力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针对审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审计工作报告围绕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更加注重系统集成;进一步释放政策组合效应,更加注重协同高效;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更加注重风险防范等三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促进改革。如,针对政府债券资金闲置等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分配机制,推动财政部门及时调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针对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尚不健全的问题,提出要建立健全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并据实动态调整,将支出标准体系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针对财政资金安排与项目库衔接不够的问题,提出要加大对部门项目库建设的指引,健全完善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工作机制等。切实发挥审计既“治已病”、又“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继续加大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力度,并在年底前依法公告全面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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