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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T体育app_365体育app安全下载_365betasia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请各级各部门将半年、前三季度、全年落实情况分别于7月10日、10月10日、12月3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文档通过协同办公自动化系统(OA)发送至“市政府督查室”邮箱。市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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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7日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四个年”活动
1.开展“重大基础设施攻坚年”活动(含大交通、大水务、大环保、大能源、新基建5大领域)
总牵头领导:缪绍炜。其中,
“大交通”牵头领导:包江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大水务”牵头领导:叶其发,牵头单位:市河长办;
“大环保”牵头领导:包江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大能源”牵头领导:缪绍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新基建”牵头领导:叶其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以上活动涉及到的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
2.开展“产业载体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含一产、二产、三产等三次产业载体建设)
总牵头领导:缪绍炜。其中,
一产牵头领导:叶其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二产牵头领导:缪绍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三产牵头领导:郑忠辉,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发改委。
以上活动涉及到的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
3.开展“现代服务业突破年”活动
牵头领导:郑忠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开展“城市品质提升年”活动
牵头领导:刘笃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五个专项行动
5.主导产业产业链招商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缪绍炜,责任单位:市主导产业产业链招商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缪绍炜,责任单位:市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深化“三比三赛”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缪绍炜,责任单位:市深化“三比三赛”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营商环境创优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缪绍炜,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创优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缪绍炜,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教育扩量提质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陈怡,责任单位:市教育扩量提质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医疗卫生服务提升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陈怡,责任单位:市医疗卫生服务提升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优势农业提效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叶其发,责任单位:市优势农业提效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叶其发,责任单位:市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闽东大水网建设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叶其发,责任单位:市闽东大水网建设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 现代物流创新发展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包江苏,责任单位:市现代物流创新发展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科技创新扩面升级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包江苏,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扩面升级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7.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包江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8.筹融资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郑忠辉,责任单位:市筹融资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9.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刘笃凡,责任单位: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
20.深化项目前期“3+N”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1.实施在建省市重点项目280个,力争重大项目开工100个、竣工100个以上,完成重点项目投资73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2.全面落实加强安征迁工作若干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加大交净地力度,强力突破安征迁这个长期以来影响项目落地的最大瓶颈。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策划开展“十大服务业项目”招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4.确保新签约项目总投资10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5.实施“宁商回归”工程,着力引导企业回迁、人才回归、投资回流。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组织部(人才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6.深入开展“全闽乐购”促消费活动,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家电家具家装等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住建局、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开工建设天行时代等城市综合体。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8.推动锂电小镇艺术水街等特色街区开市,改造提升一批商圈、步行街,引进培育高端商务、休闲娱乐、购物、餐饮等群落式消费业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大力拓展夜间经济、首店经济和共享经济,支持家政服务等行业扩容提质,引导规范发展短视频、直播带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扶持发展壮大预制菜产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策划打造“海鲜天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2.统筹策划各类展会节庆活动,提升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3.加强重点外贸企业点对点跟踪服务,稳定水产、电机、茶叶、食用菌等传统行业产品出口,扩大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产品出口,支持企业组团“海外抢单”,力争全年出口增长18%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4.高标准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争取获批宁德保税物流中心(B型),培育壮大跨境电商、市场采购、海外仓等业态,助推“宁企出海”“宁货出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投集团公司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5.策划打造有色金属、再生能源、农海产品等一批线上线下交易平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36.每个县培育打造2-3个电商产业园。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7.发挥供销系统、异地商会作用,引导更多企业到全国各地设分支、开门店、拓市场。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工商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8.设身处地为中小微企业排忧解难,打好务实管用的助企纾困“组合拳”。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9.实施市场主体梯度培育3年行动计划,积极扶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0.围绕服务主导产业创新供应链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聚焦帮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推进纾困贷、创保贷等政策落地,力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长25%、涉农贷款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365BT体育app_365体育app安全下载_365betasia中心支行牵头,各商业银行
41.建立常态化政企互动机制,发挥工商联、行业商协会作用,搭建企业诉求平台,健全问题收集、督办、反馈、销号闭环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工商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2.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旗帜鲜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工商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3.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力争四大主导产业产值突破65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四大主导产业专班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4.锂电新能源产业要力促福鼎时代、蕉城时代全面投产,加快锂电智能制造产业园和28个配套项目建设,实现产值36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锂电新能源产业专班牵头,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5.不锈钢新材料产业要力促青拓高性能不锈钢新材料等项目建成投产,周宁、柘荣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二期动工建设,实现产值23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不锈钢产业专班牵头,福安、周宁、柘荣县(市)政府
46.支持中印尼宁德新材料深加工项目申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福安市政府
47.新能源汽车产业要力促上汽基地二期启动、配套企业增资扩产、青拓矿卡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实现产值3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新能源汽车产业专班牵头,各有关县(市、区)政府
48.铜材料产业要力促中铜技改扩能项目启动和一批产业链配套项目投产,实现产值3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铜材料产业专班牵头,蕉城区、福安市政府
49.要抢占储能产业发展风口,推动储能产业链布局和多场景应用拓展,筹办世界储能装备大会,引进一批储能集成系统、家庭储能等上下游头部企业和“发电侧+储能”“用电侧+储能”项目,努力打造全球领先的储能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0.以产品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引导电机电器、船舶修造、汽摩配件、食品加工、合成革、铸造等传统产业融入主导产业生态圈,引导新能源汽车、按摩器、锆镁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等特色产业迭代升级新产品,拓宽电动化、“储能+”“光伏+”等新场景应用,再造一批细分行业龙头、“小巨人”和“隐形冠军”。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1.大力发展电动船舶产业,出台配套扶持措施,加快落地一批动力总成、变频电控系统等项目,打造“电动船舶+”旅游、渔业、货运、公务等应用场景,努力建设国内领先的电动船舶研发制造基地。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旅发集团公司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福安市、霞浦县、福鼎市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2.培育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5个,实施省市重点技改项目5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3.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提档升级,充分挖掘主导产业需求潜力,建立3年储备计划企业库,培育壮大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和金融、设计、文创、信息、中介等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4.深化东侨国家“两业融合”试点区域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5.积极发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新业态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6.加快建设临港产业综合物流园、水陆联运中心二期等项目,引入优质运营商专业化运营。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7.着力突破冷链物流、快递配送瓶颈,争取列入国家冷链物流网络布局重要节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8.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围绕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和智慧社会、数字治理等,谋划建设一批赋能平台、智慧平台,加快构建数字生态创新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9.深入实施海洋强市专项规划,大力发展临海制造、海工装备、港口物流、深远海养殖、海洋能源、生物科技等产业,加大海上养殖、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偷私渡等涉海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建设智慧海洋、绿色海洋、法治海洋。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海洋渔业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0.深入实施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着力推进一批核电、抽蓄电站、光伏发电、海上风电等项目,建设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打造清洁能源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1.深入实施做热文旅市场工作方案,推进旅游提升“十百千”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滨海旅游、工业旅游、运动休闲旅游。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2.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20%以上,规上工业研发活动覆盖率提高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3.争取宁德时代创新实验室纳入能源国家实验室福建基地,加快建设海水养殖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引进一批“国字号”研发机构,组建一批产业创新联盟,完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公共创新平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4.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力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00家,支持东侨、柘荣创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5.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管理制度,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6.发挥“知创宁德”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坚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7.实施标准化战略,支持企业、协会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8.加快制定先进制造和茶叶、食用菌、太子参、旅游、民宿等领域地方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9.推进“宁聚英才”七大引领工程,培育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0.常态化推进招工稳工,探索建立“积分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71.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宁德工匠”培养工程,继续推进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产业学院。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总工会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2.支持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市直有关单位,福安市政府
73.按照“一核两廊五轴”总体布局,完成主城区总体城市设计,推进山边、路边、水边、海边等廊道空间的设计和利用,推动自然山水资源与城市空间营造一体化;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和连城路北段、金蛇山、井濂片区控规编制。实施城市总规划师制度,确保城市规划设计成果落地。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4.力促温福高铁、城际铁路尽快开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5.深化沈海高速宁德段扩容前期,力争开工甬莞高速沙埕互通及连接线、京台高速宁德段扩容工程,加快宁古高速、宁上高速霞浦至福安段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6.统筹推进国道228建设,串联整合空间资源,打造滨海特色小镇群、经济产业带、旅游风景线。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7.新改扩建国道104、235、237和省道207等一批国省干线重点路段。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8.深化绕城高速方案研究。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9.开展绕城过境高速落地互通与市政道路、城区路网衔接前期。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0.开工建设车里湾互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1.加快连城路、东侨路、林特路等南北向道路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2.打通惠风路、天山路三期等断头路,提升改造福宁路等重点路段,新建公共停车泊位5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3.新增一批定制公交班线。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投集团公司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84.开展土地利用绩效调查评估和低效用地识别,探索政府收储、企业自主、村集体自主、多主体合作等改造模式,分类分步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腾笼换鸟”。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5.重点打造东湖片区、锂电小镇片区,推进三都澳新区、连城路片区、金塔组团等节点开发建设,加快金溪琼堂、福洋片区城市更新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6.重点强化通山、望海廊道设计管控,推进环东湖和环赤鉴湖片区景观提升、进城通道风貌整治、郊野公园建设和大门山公园设计,画好城市滨湖线、天际线。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7.重点实施“十个十”城市民生工程,系统设计打造一批城市客厅、口袋公园、立体绿化、遮阳避雨设施,新建一批城市慢行系统,实施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和靠山临水区域特色街区改造试点。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8.新建一批光储充检智能超充站。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9.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多措并举加力实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0.大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开展县城品质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动县城产业配套提质增效、市政设施提级扩能、公共服务提标扩面,增强县域综合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1.协同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严格执行市容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电动自行车管理等法规,依规整治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噪音扰民、油烟排放、“飞线”等乱象。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2.加强和规范社区物业管理。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3.推动完整社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试点。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民政局、卫健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4.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环卫综合处置项目建设,扩建贵岐山、东区污水处理厂,新改建雨污管网100公里,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5.实施东湖清淤工程。
责任单位: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6.加快连城路片区等区域防洪排涝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连城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97.推进智慧化赋能城市管理,整合城市运管服务平台、智慧交通等系统。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8.启动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加快构建智慧城市数据底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9.深化“我在宁德有亩田”活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定粮播面积134.9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0.坚持“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实施“八个一”工程,市县联手持续实施“国鱼计划”和“三茶融合”、食用菌、太子参、果蔬等专项,推动优势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全链条升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1.实施种业振兴计划,支持开展地方特色优良种质资源收集研究,加快建设市农业种质资源库和水产、蔬菜等种业基地。大力发展数字农业、设施农业,加强农机装备研发推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2.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健全“一县一节庆”农业品牌特色推广机制,培育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个、“两品一标”26个,加强品牌的保护、开发、运营,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附加值。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3.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支持发展乡村民宿、农耕体验等乡村小微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不断丰富乡村产业新业态。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4.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裸房整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
105.完善乡村电网、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市通管办、交通运输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市、区)政府
106.建成“四好农村路”290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
107.持续完善乡村防疫、养老、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教育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
108.标准版、提升版村庄覆盖率分别提高到60%、3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9.新创建“五个美丽”示范点800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0.全面建成百个金牌旅游村。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1.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服务水平,深化“一书记三大员”制度。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2.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行管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3.加大老区基点行政村、少数民族村和边远村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民族宗教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4.实施海岛振兴计划,建成一批陆岛码头、环岛公路、供水水库、风光充储微电网和数字便民服务平台,因地制宜发展海岛渔业、海岛旅游等产业,打造一批生活美、生产美、生态美的“和美海岛”。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
115.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围绕“点上精致、线上出彩、面上美丽”,推行“跨村联建、产业联创”,持续推进7个县、12个乡镇、110个村的省级试点,力争新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5个、示范村75个,串点连线成面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6.积极争创全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持续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乡村振兴改革,积极开展“蓝色银行”试点,扩大信用村镇等创新典型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365BT体育app_365体育app安全下载_365betasia中心支行、银保监宁德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7.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8.拓展农村生产要素流转融资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国投公司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9.有序推进农村土地、闲置宅基地、农房资源流转。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0.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巩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制改革成果,统筹实施一批可持续的村财增收项目,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1.推进国资国企“优结构促发展”综合改革,支持市属国企参与主导产业、“四大经济”、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运营,推动资产归集、主业归位、产业归核,提升国企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2.深化“局长服务日”机制,加快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
责任单位:市行管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3.建成投用工程审批管理、电子证照等5个平台,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应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大数据局)、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4.深入推进“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一口受理”、高频事项“一站式”通办,推动更多事项“跨省通办”“免申即办”“掌上办”。
责任单位:市行管委、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5.加快港口连片开发,推进漳湾铁路专用线前期和漳湾、城澳、坪岗等作业区8个泊位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福州港宁德分中心牵头,各有关县(市、区)政府
126.深化杨岐作业区对外开放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口岸办)牵头,福鼎市政府
127.争取承办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优势农业领域国际国内行业年会、高峰论坛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8.持续深化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和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9.深化拓展宁台文化、信俗、宗亲、青少年等方面交流,办好海峡论坛·陈靖姑文化节。
责任单位:市台港澳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0.积极推动国际友城合作交流,进一步提升宁德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外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双碳”战略,打造践行“三库+碳库”生态理念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2.持续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抓实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确保大气质量和流域水质保持优良。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3.着力构建“大水务”综合治理体系,统筹水源保护、供水建设、生态补水、污水治理和入海口整治,加快建设美丽河湖、美丽海湾。
责任单位:市河长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4.攻坚推进湖库连通等引调水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5.开工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6.建成市第三水厂10扩20工程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5个。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37.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完成植树造林13.5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8.力争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39.坚持“除、用、管”一体,全面完成互花米草清除,建立分类管护机制,打造一批湿地景观公园、红树林文化研学村、海上文创走廊。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0.加快闽东森林城市群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1.实施“蓝碳”“绿碳”增汇工程,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2.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深化“电动宁德”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3.实施就业帮扶行动,以更大力度保障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再就业工作,支持家门口创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新增城镇就业3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4.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确保不出现整村整乡返贫致贫。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5.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6.扩大社保、医保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医保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7.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残疾人补贴、大病保险、职工医疗互助等托底政策。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医保局、总工会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8.坚持“房住不炒”,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开工建设蕉城、东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继续实施中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制度,多途径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低收入困难群体住房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9.推进农村养老机构、“孝老消防”扩面建设,规范互助孝老食堂运营,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0.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加快发展社区托育园,新增普惠托位9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1.启动建设市儿童福利院。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蕉城区政府
152.实施教育补短板项目55个,新增学位1.5万个。创建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22所,争创省一级达标高中2所。创新合作办学模式,想方设法导入优质资源、拓展合作领域,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培养一批“好校长、好老师”。持续落实“双减”政策,推动体教融合,优化课后服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3.加快建设中心城区“中央厨房”,确保在今年秋季开学时让孩子们吃上放心营养餐。
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4.支持宁德师范学院争创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推进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
责任单位:宁德师范学院牵头,市教育局
155.加强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继续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6.实施医疗补短板项目45个,新建医疗床位800张以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紧密型医共体能力提升。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7.穷尽办法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加强重点专科建设,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8.强化医风医德建设,开展争当“好院长、好医生”活动。支持中医药、畲医药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9.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传染病等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0.围绕“保健康、防重症”,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措施,抓好疫苗接种工作,强化重点群体、重点机构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储备,支持广生堂抗新冠口服创新药上市,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切实保证医疗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稳定。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新建一批群众家门口运动空间,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3.发挥宁德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政治优势,围绕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兴业,挖掘主导产业、特色农业、人文民俗、历史遗存等优质资源,规划建设一批文化综合体、“文化IP”,精心打造“博物馆之城”。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4.加快市大剧院、畲族文化园等文化地标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旅发集团公司、蕉城区政府
165.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大力弘扬“福”文化,传承发展木拱廊桥、茶制作、陶艺、剪纸等传统技艺以及戏曲、畲族武术等传统文化,实施红色遗存保护利用工程,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保护修复。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6.支持本土文艺创作,推出一批叫好又叫座的原创精品。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7.实施新一轮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具有闽东特色的文化新业态。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8.组织千场“闽东之光·文化惠民”演出,全方位讲好“宁德故事”。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9.深化“平安宁德”建设,全面启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70.推进公安工作培根固基、守正创新,建设以“情指行”一体化为重点的“数字公安”、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重点的“法治公安”和以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为重点的基层基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7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72.深化“法治宁德”建设,持续推进“八五”普法,推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完善乡村治理“1+6+N”法治服务矩阵建设,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73.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全面推行“社会治理+保险”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74.持续深化信访接待下基层,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75.深化双拥共建,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双拥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2022年未完成事项
176.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力争专项债支出达到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77.协调推动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长乐--福鼎段)合规投产。跟进中海油、中石油等企业提供固定长协气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福安市政府、福鼎市政府、柘荣县政府
178.协调推动我市海上风电资源开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霞浦县政府、福鼎市政府
179. 协调推动宁德核电5、6号机组核准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福鼎市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