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闽建价函[2018]13号
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我站起草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发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4月20日之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站。 联 系 人:叶鸣飞 0591-87301393 电子信箱:258248518@qq.com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4月13 日
附件 : 13号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