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城市开发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延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市住建局认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坚持“两手抓、两不误”,通过科学指导、协调解决、政策帮扶、目标管理、巡查推进等措施,全力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复工,保障疫情期间我市开发建设健康发展。同时市住建局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在走访企业过程中,企业普遍反映疫情期间工地需较长的时间才能实现全面复工,生产方面受到影响,亟需市政府出台有效应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持我市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从加大疫情防控力度、顺延项目开竣工期限、调整土地出让金缴交期限、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拓展房地产销售模式、落实财税金融扶持政策等八个方面对有效应对新冠疫情,有序推进我市城市开发建设复工复产,保障城市开发建设健康发展提出措施。
一是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各开发建设领域企业要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前提下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二是顺延项目开竣工期限,受疫情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含房地产项目,下同),按疫情一级响应时间顺延开竣工期限。
三是调整土地金缴交期限,受疫情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内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延缓到解除疫情一级响应后10日内缴交。
四是各级各部门应当为保障我市城乡有序建设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积极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实施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快递送达。
五是受疫情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根据属地政府意见予以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在竣工验收前结清。
六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开发建设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予以前置办理公积金贷款楼盘报备手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收取逾期利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在疫情期间可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其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是拓展房地产销售模式。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线上直播公证摇号销售,减少人员聚集,支持企业通过线上平台开展公开认筹、销售业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商品住房可不进行公证摇号销售:中心城区一类控价片区以外区域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总层数为四层以下(含四层)的商品住房。
八是落实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领域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住房贷款有序投放。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引导金融机构给予企业展期或续贷,疫情防控期间不计违约责任。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予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